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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居民省了不少电费
发表时间:2010-08-27 查看次数:17 来源:南充日报 [关闭]

电业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安装户表

  

  本报记者  刘莘瑜 实习生 龚海彬

  “以前的电费加上公摊费用,每月要缴七八十元,现在50多元就搞定了。”昨(26)日,刚从市彩霞巷一老式小区搬到半边街一新建小区的李刚明显感到,由于新房子用的是一户一表,他每月电费至少要少缴10多元。

  记者当天从南充电业局获悉,我市从2002年开始户表改造以来,目前三城区已有13.6万用户完成户表改造,预计仍有约7万用户需要进行户表改造。

  13.6万户居民实现“一户一表”

  据了解,2002年,我市电力部门开始进行户表改造,目前三城区已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约13.6万户。

  昨日上午,南充电业局营销部副主任陆洋介绍说,从2002年起,绝大部分新建商业楼盘都实现了“一户一表”。但因各种原因,以前建成的一些老式小区则多为合表用户。这些用户的供电设施长期无人管理,多年没有进行维修,存在变压器超负荷运行,线路老化等不安全隐患,造成小区用电电压偏低、电能质量不稳定。在用电高峰时,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经常发生故障,而且合表用电带来的损耗分摊会造成居民户电价偏高。

  7万户居民需进行户表改造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居民希望对自家电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但他们不知道该怎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三城区仍有约7万用户需要进行户表改造。”陆洋告诉记者,由于实施户表改造之后,用电主体和缴费主体都将发生变化,因此缴清欠费是户表改造的前提条件;同时,户表改造以居民自愿申请为基础,坚持整体改造的原则,对公用变压器的小区,按成幢、成片 、成单元为单位实施,对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小区,以单台变压器为单位实施;同时,户表改造还将坚持高低压配电设施增容同步实施的原则,在满足户表改造申办条件后,居民住户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住户情况表(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包括姓名、详细的楼幢单元门牌号等)到当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书面用电申请手续,委托他人办理时应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

  对于居民普遍关心的改造费用问题,陆洋告诉记者,根据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老用户改造,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每户1600元;小于90平方米的每户1350元。新用户安装户表时,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1300元,小于90平方米的1050元。而对纳入政府“处遗工程”的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和困难居民小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改造价格标准为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每户1200元、50平方米以下每户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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