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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监督不妨从“大揭访”开始
发表时间:2010-03-17 查看次数:17 来源:中国网 [关闭]

作者:董宏达

3月12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团集体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孟学农代表就法院系统信访工作提出建议。他认为,“中央的大接访制度不可谓不完善,但不能仅仅依靠体制内的监督。权力必须放在笼子里,权力也必须晒在阳光下,要把大接访变为‘大揭访’。建议法院系统率先把接访情况在受众人数比较多的媒体上公开,发动社会监督,发动舆论监督,发动当事人监督。”(3月13日 《北京日报》)

孟学农讲的很有道理。老百姓为啥要上访?是他们遇到了难题需要解决,有诉求需要讨公道。而这些本应在基层就能解决的,因为渠道不畅、不被重视而无法解决,老百姓无奈之下只好“上”访讨公道。而“大接访”本身就具有集中处理积累问题的特征,不是什么好办法,也是一种无奈。由“大接访”变成“大揭访”,并非要把事搞大,而是强调在基层建立一种公开透明的机制,让老百姓有说话的地方,督促有关方面重视老百姓的难处,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到基层。

平时,一些干部“群众利益无小事”不离口,可一遇到具体事情往往变成了“长官意志无小事”,把群众利益抛一边,甚至与民争利。许多时候,老百姓不被逼到一定份上不愿意上访的,谁不想过清静日子啊!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信访形势严峻,与干部的工作作风有直接关系。君不见,漠视民意盲目拍板,强迫群众服从群众利益受损把老百姓气上来的有之;权力不透明,截留政策,暗箱操作,胡作非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把老百姓逼上来的有之;无视群众疾苦,认为“上访没好人,好人不上访”,把上访和闹事划等号,推拖搪塞把群众激上来的有之……这种工作方法无异于火上浇油,加剧干群矛盾,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那么,是地方不重视信访工作吗?不是。都知道信访事关社会稳定,没有敢忽视的,从党政主官做起,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较大规模的重复访或越级访(尤其进京上访),是要追究责任的。但要说工作都到位了,也经不住推敲。比较突出的就是把“减少上访”作为信访工作目标来考核,在高压态势下,为了完成指标,不惜通过干部责任包干搞“人海战术”,甚至动用警力围堵“劫访”,其实这是一种违背法律和规矩的捂盖子办法,是自欺欺人的小聪明,表面上看信访局势控制住了,但也是暂时的消停,绝不是永久的稳定,群众的困难问题没得到解决,心里不可能服气,问题累积到一定限度必然要爆发,而一旦爆发则难以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如何处理信访工作,实质上是个权力观和群众观问题。如何运用人民群众赋予的公共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孟学农提出的由“大接访”变成“大揭访”,击中了要害,他强调的是权力必须放在笼子里,权力也必须晒在阳光下。而一些地方在公权运行过程中,不能做到为民执政,科学理政和依法行政,有的实行愚民政策,口头上讲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可是在实际操作上,公开的只是那些群众早就知道或知道不知道都无关紧要的东西,而那些涉及人、财、物分配、事关群众生活经济支出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关键内容,却搞暗箱操作,有的甚至截留上级政策,封锁上级惠民信息,人为地制造了矛盾。要改变这种局面,变“大接访”为“大揭访”十分必要。

孟学农还有一句话:如果法院系统试点成功,可以逐步推广到党政机关,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有利的(2010年3月13日《京华时报》)。其实,不必先在法院系统试点,完全可以在党政机关直接推行,因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党政机关是主渠道,而且除了思想问题之外,客观上不存在什么难处。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恐怕再没有比群众信访工作更重要的了,不妨就从变“大接访”为“大揭访”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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