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村干部,虽然家庭条件不错,却一直吃着低保。”2009年10月15日,市长信箱收到的署名“营山县双流镇居民”的邮件,在咨询农村低保政策的同时,反映了这一情况。2009年12月24日记者获悉,违规吃低保的村主任已被取消农村低保。
营山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在向市长信箱回复的调查处理报告中称,根据实地走访调查,双流镇梅坡村村主任肖某“家庭条件较好”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镇上将其纳入农村低保,是因为修建双柏公路和双流镇中学、小学两所学校占用了他家的土地,而当时的补偿价格很低,特别是修建双柏公路占地,基本上没有给被占地农户进行补偿。因此,双流镇将其家庭1人纳入农村低保,每月45元。而该村书记没有享受农村低保,村文书阳某家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营山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认为,双流镇不应该将农村低保用于处理修建公路和学校的遗留问题,已责成该镇取消梅坡村村主任肖某的农村低保。该局同时表示,由于农村低保享受面宽且工作量大,部分乡镇干部和群众没能深入把握农村低保政策,营山县将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乡镇干部和业务人员工作能力,确保农村低保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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