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关闭窗口]
你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信访动态信访案例 信息正文
南湾帮助300业主解决房产证问题
发表时间:2009-12-04 查看次数:115 来源:龙岗新闻网 [关闭]

2006年11月份以来,大世纪某小区12、14、15三栋300户业主因房子不能验收无法办理房地产证,多次聚集到区、市上访,希望通过政府介入帮助其完成房地产证的办理。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2002年,大世纪某开发商竞标竞得南岭村10万平方米的地,其中有6400平方米是规划学校用地,但该地块在2002年以前已被南岭村建了龙山工业园的厂房。原布吉镇政府、南岭村村民委员会及开发商签订合同,将该地块置换,地块维持现状,开发商向南岭村缴纳学生学位费,由南岭村解决大世纪某小区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因规划局认为该小区四期的房子与配套学校是捆绑验收的,开发商不按规划使用该地,又没有向国家缴纳教育经费,根据相关规定该小区共340套房子不能验收办证。2006年7月,小区12、14、15栋的业主相继入伙,按有关规定,2007年2、9月,12栋及14、15栋业主的房产证应该分别办理下来,但一直没有房产证的任何消息,业主在起诉开发商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同时,多次聚集到市、区、街道上访请求办理房产证。这是一起较为复杂的信访案件,处理稍有不当就会激化矛盾,同时考虑到商品房房产证书的办理涉及多个上级部门,街道层面无法解决,街道信访办对此案件进行了信访诉求代理,指派2名信访人员作为信访代理员负责协调、沟通处理。

二、代理经过及处理结果

由于该信访案件属于区管辖的范围,街道层面无权也无法迅速解决。为妥善处理,街道高度重视,综合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争取特事特办,信访代理员也多次到相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区维稳办组织区规划局、国土局、街道办及开发商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2008年1月12日,区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在街道召开现场会,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的建议制定了工作方案,依次解决小区12、14、15栋房产证办理、配套学校建设、学位等问题。截止到2008年底,小区300户业主已陆续拿到了房产证,业主对街道及信访代理员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案件启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所引起的涉法涉诉案件,涉及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处理不当将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证问题是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实践证明,街道实行的信访代理制有效快速的解决这一问题。信访代理制作为一种新的信访疏导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良好信访秩序方面有着突出优势:一是有助于畅通信访的诉求渠道。信访渠道畅通,是民众建议权和申诉权的必要保证。推行信访代理制,形成“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相对于以往群众一次又一次地到信访机构反映问题的这种老办法,不仅使信访人能以较小的代价实现诉求愿望,切实减轻群众合理诉求的负担,而且能减少信访矛盾积压,疏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信访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信访结构的变化、信访秩序的好转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有助于建立信访双方的理性沟通。合理的矛盾纠纷解决程序是建立在沟通理性基础之上的,这个沟通理性的核心是双方面对面的、公开的。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一些信访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失控,使得“有理信访”出现“无序上访”倾向。推行信访代理制,由离群众最近、最知心的基层干部为群众信访代言,主动做工作,进行疏导、感化和教育,能更加有效地建立起公民与公共权力之间的信任,为解决信访问题搭建一个沟通协调的平台。三是有助于落实责任主体的信访责任。信访机构其实并不具有解决问题的实际权力,但上访群众在很多时候、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推行信访代理制,客观上形成了一种责任机制,把相关部门推到解决问题的前沿,发挥责任主体作用,避免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从而形成大信访、大综管、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信息录入:ncxfrxk
上一条:对要求解决廉租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法
下一条:汕尾市“土地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案例
相关快讯
我有话说
 
最 新 新 闻
Loading ...
 
近期热点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