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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09-06-24 查看次数:724 来源:南充市信访局 [关闭]

      1、禁止一切对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及市信访局信箱的攻击行为,例如利用网络发送病毒等,利用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及市信访局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上网反映问题,最好用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尤其申诉和要求解决个人问题,一定要用真实个人材料,如果是在网上揭发检举问题,一般也应该用真实个人材料,有打击报复之虑,可匿去姓名,但要写明被揭发者的姓名、单位、隶属关系、职务、住址和基本事实,以便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反映问题要注意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也不能诬告、陷害他人。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请您详细填写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信件内容请不要带有任何格式,只允许提交文本内容及图片,不要粘贴WORD格式或网页格式文本。

     3、信件提交成功后将进入信件办理流程,请耐心等待,相同内容信件请勿重复提交。信件正在办理中将不公开,选登信件是全部公开。

     4、上网信访应该注意的问题:
  (1)建议您学习一下《信访条例》。
  (2)对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部门反映。
  (3)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不服的申诉,可依法律规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对于应当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当分别向调解组织,仲裁机关、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
  (4)上网反映问题,应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一般不要越级反映;不同内容的问题,应当分别反映。

      5、南充市“网上信访中心”由南充市信访局热线科管理维护。 联系电话:(0817)22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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