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十年信访积案的双方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f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握手言和。这是合川法院规范判后答疑,推行法官后语制度以来的又一成功案例。
宋、陈两家只一墙之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照理说两家人的关系应该甚好,然而却因养鸡喂鸭、搭谷晒坝、平时口角言语等琐事磕磕碰碰积怨多年。
宋家人从2000年开始多次向区人大常委会、区纪委、信访办反映,对解决结果甚是不满,并多次到当地二法庭缠闹,要求立案解决。法庭在受理其起诉之前,邀请了司法所、派出所的干警及村干部两次到宋陈两家做调解工作,也走访了两家人的院邻;在诉讼过程中,法庭也多次通过双方的子女给双方做和解工作,但宋家人坚持己见,不同意和解。该庭法官在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和法律规定及邻里如何相处等基础上,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在判决书后附上法官后语:“邻里和睦相处,除靠法律予以保障外,更要靠当事人互谅互让,相互宽容,而不是相互猜忌……希望原、被告双方通过这次诉讼,各自反省自己的言行,克服缺点,都摒弃前嫌,牵手言和,重新修复邻居关系。” 判决后原告服判,终于息诉罢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