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群众给市委书记信箱反映,市内某中学初三收资料费、水电费、补课费等问题,此信经市委书记信箱办转市教育局后,市教育局纪委通过和学校领导座谈、和老师谈话等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
经市教育局纪委调查,该校初2010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优质生源较多,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期望值较高,要求学校加强管理,加之住校学生较多,学校对住校学生实行了早晚自习管理并由老师跟班辅导;同时在周末,老师对初三学生进行了辅导,调查中没有学生反映老师有上新课现象,但调查发现,由各班家长委员会向每名学生收取了相关费用260元是事实。
根据调查结论,市教育局责成学校立即停止收取水电费,将水电费纳入学校办学成本,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责成学校清退补课费260元,住校学生周末是否上自习按有关规定执行;责成学校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各类服务性收费如资料费、饮水费必须完全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愿,且学校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