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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完善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
发表时间:2009-11-06 查看次数:103 来源:市信访局办公室 [关闭]

近日,高坪区出台了《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责任,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一是坚持县级领导干部轮流在区信访群众接待中心(以下简称“区接访中心”)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接访,本人必须事前向区委书记请假。二是领导干部在区接访中心值班接访由区群工局如实考勤登记,每月通报一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如当值领导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不到场参加接访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的,要按规定扣减当年津补贴。三是县级领导干部在区接访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区信访局建立县级领导干部接访首问责任台帐,详实登记领导干部接访后协调处理问题、跟踪督办案件等情况,每年底汇总统计,报区委、区政府统一考核、考评,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体责任单位承担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一旦发生大规模集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其他紧急情况,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参加处置工作。否则一旦造成事态扩大、矛盾激化,发生意外事故和恶性事件,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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